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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跌伤“那里”没好意思说

发表时间:2024-02-24 14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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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,安徽的老张上班时从脚手架上摔下,导致下体受伤,鉴于受伤部位比较隐私,难以启齿,老张选择了一家小医院治疗,不料伤情越来越严重,而面对老张的索赔,单位以其延误治疗为由拒绝赔偿,老张这次来南京为的就是讨一个说法。

工作中摔伤下体羞于治疗

54岁的老张是个老木工,手艺精湛。去年9月的一天,老张像往常一样来到工地做工。他爬上脚手架,就感到脚手架发生了严重的晃动,其中一根管子突然脱离,老张脚下一滑,直接摔到在地,不偏不倚一个木块将老张的下体砸伤。

事发后,周围的工友纷纷询问老张是否受伤,虽然觉得疼痛难忍,然而因受伤部位比较隐私,老张只好含含糊糊说不是很严重。包工头得到这一消息后,看老张还能自己走路,就没把此事放在心上,还让老张继续工作。

晚上下班后,老张自己来到村里一个小诊所,以“扁桃体发炎”为由,让医生给自己开了消炎药。

然而,消炎药用了5天,老张病情不但没有好转,反而越来越严重。

单位不肯赔偿

第6天清晨,老张被生生痛醒,他这才意识到,伤情不像自己想得那么轻。于是,他赶紧和单位请了假,来到一家大型医院治疗。

经过检查,医生表示,如果老张再晚来一天,受伤部位可能坏死,严重的话,可能要整体切除,这一看吓出老张一身冷汗,经过几天的住院治疗后,他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,但也留下了后遗症。治疗过程中,住院费、手术费、药费,杂七杂八的加起来达万元,而由于家里继续花在儿子娶媳妇盖房子上,这个农村家庭已经雪上加霜了。这万元的治疗费都是老张借来的。

无奈下,老张来到单位要求赔偿。然而,单位表示一分钱也不会给,“你受伤后不第一时间去治疗,导致病情延误,凭什么让我们负责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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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划分责任主次

双方谈了一个多月,没有个结果,在安徽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,老张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然而,这个案子告到法院,法官也为难了,“老张因公受伤,单位确有责任,但老张过了近一周才去治疗也是事实,那么,如何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呢?”因此,老张必须先进行伤残鉴定,划分责任主次。

经过法律援助中心介绍,老张来到了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(老金陵男科医院)司法鉴定所,经鉴定,老张伤情较为严重,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八级伤残,同时,鉴定所还对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了进一步分析。

该医院鉴定所负责人受访时分析,根据鉴定报告上的数据显示,工伤事故是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直接因素,老板以其未及时治疗对伤情以及责任的鉴定并无直接影响,因此,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责任。

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:南京市汉中路129号(金鹰西隔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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